一、举报范围

针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员工履职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监管规定、行业准则,以及公司章程、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的行为。

二、受理条件

(一)有明确的举报对象;

(二)有可查证的问题线索;

(三)有相关的证据材料;

(四)举报事项符合合规管理受理范围。

三、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

(一)无明确的被举报对象,或者被举报对象无法查找;

(二)无具体的违法违规事实或者线索不清晰的;

(三)无明确的违法违规依据的;

(四)诽谤、诬告、陷害他人的;

(五)恶意举报,捏造、歪曲事实的;

(六)举报事项不符合合规管理受理范围的。

四、举报方式

(一)电话举报。举报电话:0831-2332534。

(二)信件举报。邮寄地址: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小区阳光半岛独幢商业6号,收件人:法务部0831-2332534。